科技部:多措并举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
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增长和保障市场主体就业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和自创区在稳定增长和稳定市场主体,保障就业和促进创业以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现有政策要坚决执行各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区要继续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R&D的通知》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尽快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认真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R&D费用100%抵扣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高质量和效率."《通知》要求,各国家高新区和自主创新区要不断加大资源集聚,平台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细化和完善政策措施,支持区内市场主体稳步发展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和龙头企业构建开放创新合作联合体等新机制,通过场景驱动需求,促进高水平就业保障和创业
"依托创新创业服务载体,发挥创业的就业效应."《通知》指出,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基础设施领域贷款等金融资源,加大对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区各类成果转化试点基地,新型R&D机构等创新创业服务企业建设的投入强化双创支撑,探索构建创业导师+投融资平台的孵化新模式,支持科技人员在国家高新区携带科技成果并转化
值得注意的是,30%左右的场地应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如国家高新区,自创区内由政府投资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业服务载体。
《通知》还要求,各国家高新区,自主创新区要进一步落实科技部等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要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在地区应开发和设置见习岗位,见习经历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完善本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技能培训,见习对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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