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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散装运输强制性国标发布 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食用油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界定了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术语,规定了散装运输容器基本要求、清洁、维护和管理,运输作业,记录等卫生要求。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容器应采用食品专用容器,应在容器外显著位置明显标识“食用油专用”或“食品专用”字样,容器内外均应干净卫生。运输非食品的容器不应运输食用植物油。用于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的集装箱液袋为一次性使用容器,不应重复使用。应确保运输容器不渗漏、不泄漏,食用植物油不受到污染,且便于装卸及运输。

同时根据国家标准,应对食用植物油装油、运输、卸油等环节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完整、真实、有效,以满足质量追溯要求。

天眼查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现存食用油相关企业约24万余家。其中,2024年截至目前新增注册相关企业2万余家。从地域分布上看,广东省、山东省和河北省食用油相关企业数量位居前列,分别拥有3.8万余家、1.7万余家、1.5万余家;从成立时间来看,成立于1-5年的企业占35.2%,近一年成立的相关企业占比9.1%。

此外,通过天眼风险和深度风险可以看出,涉及司法案件的食用油相关企业有9600余家,占企业总数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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