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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小区应不低于停车位数两成配建充电桩,以慢充为主

,南京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建委,市规划和信息化局,市房产局,国网南京供电公司最近几天联合发布《南京市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新建居住区和现有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解决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办法》要求,新建居住区规划停车位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20%建设充电设施,并具备有序充电功能有序充电桩应具有控制充电设施输出功率的功能,实现峰谷充电,并与居住区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

《办法》明确引导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支持住宅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充电基础设施应以小功率慢充为主,大功率快充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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