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丰药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40人,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2.92亿股,占公司表决权的33.23%
会议共审议7项议案,其中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未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失败。
总表决结果为1.76亿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60.32%,反对1.16亿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39.67%,弃权6,000股,占出席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剔除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后,反对票总数为113,680,665票,符合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数
此前,在景丰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派驻景丰药业的董事谢树清先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异议为:同意申请综合授信,相应担保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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