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第一届董事会及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 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薪酬和有关激励,将按照董事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发放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14万元/年。
2,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薪酬和有关激励,将按照监事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发放相应工资,不额外领取报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或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将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发放相应工资。
四, 其他规定
1,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2,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3月22日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