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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杜晓帆:《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数量该不该“封顶”?

杜晓帆:《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数量该不该“封顶”?

中新社北京7月31日电 题:杜晓帆:《世界遗产名录》中的数量该不该“封顶”?

中新社记者 安英昭

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7月31日在中国福州闭幕。本届世遗大会上,中国“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项目入列《世界遗产名录》,英国“利物浦海上商城”却因已遭受不可逆转的损害而被除名。

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杜晓帆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时指出,自然遗产会越来越少,但文化遗产还会不断更新,因此对世界遗产数量设定上限是不太可能的。

杜晓帆曾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担任文化遗产保护专员长达15年,亲身参与过诸多中国世界遗产项目的申报工作。他认为,世界遗产体系推动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促进了中国遗产保护观念的转变,今天的中国也有充分的意愿和信心,为世界遗产保护作出更多贡献。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从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到日前泉州申遗成功,中国的世界遗产保护工作经历了怎样的历程?

杜晓帆: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7届会议在巴黎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成立,成为公约管理机构,同时建立《世界遗产名录》。1985年,侯仁之、阳含熙、郑孝燮、罗哲文四位先生联名签署了一份全国政协提案,建议彼时尚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积极参加并推动既有益于本国,也有益于世界人民精神文明的国际文化科学事业。同年,中国加入《世界遗产公约》。

1987年,明清故宫(北京故宫、沈阳故宫)、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莫高窟、泰山、周口店北京人遗址、长城等6个项目通过审议,成为中国首批世界遗产。樊锦诗先生多次对我说,敦煌莫高窟申遗时的申报材料都是她手写的,还特别强调当时甚为难得地用上了几张彩色照片,当时的条件有多难可想而知。

如今,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不仅将泉州项目列入世遗名录,还将长城评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示范案例。可以说,世界遗产体系推动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促进了中国遗产保护观念的转变,今天的中国也有充分的意愿和信心,为世界遗产保护作出一些贡献。

事实上,中国也已经在这么做。无论是吴哥窟的保护工程,丝绸之路的跨国申遗,还是未来可能在非洲开展的自然文化遗产工作,中国都希望通过世界遗产这样一个平台,加强和各国的文化交流对话,为促进全球和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中新社记者:东西方对于自然和文化遗产的界定曾长期存在争议,您怎么看?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唯一延续至今的国家,中华文明传统理念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而言有哪些意义?

杜晓帆: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发展的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对世界遗产价值体系的学习。上世纪80年代,刚加入《世界遗产公约》的中国,对世遗体系的很多规则都不够了解,更多的是依据传统文物保护的思路尝试推进。

中国拥有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四个“混合遗产”(自然与文化“双世遗”)。其中,“混合遗产”在当年的申遗过程却并不顺利。西方社会普遍认为,自然和文化是割裂的,人创造的和自然的东西应该区别看待,而在东亚社会,特别是在中国讲求“天人合一”的传统文化下,人们习惯于把自然和文化当成一件事去看待。

第二阶段的特点是价值的冲突和理念的表达。1994年,《奈良真实性文件》的讨论与发布,正式将东方和西方社会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的价值冲突推上了国际舞台。这场讨论,不仅让国际学界正视东亚木结构建筑与西方不同的材料属性,并且促使中国重新思考了传统观念与国际文件之间的深层关系,进一步从文化语境的角度,深入考虑了通过世界遗产体系来保护自然和文化多样性的初衷。

2000年,基于中国文物特点所制定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发布,既体现出中国文物保护工作与国际共识的接轨,也代表了一份扎根中国实践、彰显本土特色的宣言。

到了第三阶段,中国的探索开始对国际理念产生融合与推动作用。2011年,在对世界遗产类型深入研究后,中国第一次主动将杭州西湖申报为“文化景观”遗产类型,并顺利列入世遗名录。与1996年庐山国家公园被动申报为“文化景观”不同,西湖的申报将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的自然人文关系,用国际化语言作了充分阐述,标志着民族精神与世界遗产话语体系的融合。

中国在数十年间探索活态遗产保护方法,所建立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名录制度,反过来推动了国际社会有关乡村遗产的实践与反思,从多个方面为国际组织制定全球“乡村景观”遗产的保护方法作出了多维度贡献。

世界遗产始终是中国向世界表达价值观,发出自己声音的重要舞台。过去,我们将申报的遗产地看作一个个独立项目,列入名录被看作是对遗产地价值的最高肯定。但未来,它们必将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向国际社会进一步讲述中国的历史观、文化观和美学观。

中新社记者:世遗名录到底该不该“封顶”,设一个数量上限?

杜晓帆:从1972年当时的《世界遗产公约》通过,1977年《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出台,到1978年诞生第一批世界遗产,如果按照当时的世遗标准设定的话,很多人认为世界遗产应该有一个上限,达到一定数量就应该没有可以再评的世界遗产,因为没有那么多具备“突出普遍价值”的遗产。

过去,人们认为世界遗产是一个不会变化的概念。但随着世界不断发展,人类社会越来越多地强调可持续发展的诉求时,人们对世界遗产的理解、认识也在逐渐变化,一些新理念促使专家对世界遗产的认定也越来越充分。

1977年的操作指南只有29个条目,发展到今天已有近300个条目。1980年代后期有了工业遗产的分类,1992年又诞生了文化景观的概念。如今,各种类型的遗产越来越多,特别是像一些20世纪遗产、工业遗产等新遗产类型的出现,都会令世界遗产的数量慢慢增加。

人们对世界遗产本身的认识,对其“突出普遍价值”以及真实性、完整性等概念的理解,都在不断发展,因此对世遗设定一个明确的数量限制是不太可能的。自然遗产会越来越少,但人类作用过的文化遗产还会不断更新。

中新社记者:本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在中国“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同时,英国“利物浦海上商城”被从名录中除名。这“一进一出”对人类保护世界遗产有何启示?

杜晓帆:这是预料之中的。明年是《世界遗产公约》通过50周年,经过半个世纪发展,其实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是一件很难的事。世界遗产有濒危名录,其中的一些世遗保护长期得不到改善。世界遗产委员会几次想将这些项目除名,但当国际社会对世遗的名头越来越关注,各国将其视为一种荣誉时,世遗的政治性就越来越强,有些国家甚至会采取外交手段来影响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决议,导致委员会迟迟下不了除名的决心。直到2007年,阿曼阿拉伯大羚羊保护区因面积锐减等原因被除名。2009年,因建造现代化桥梁工程破坏河谷景观,德国德累斯顿易北河谷被除名。

无论是自然遗产还是文化遗产,其实都面临着保护和发展的矛盾。不仅在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也会产生这种矛盾,二者到底孰轻孰重,考验各方面的管理智慧。世界遗产毕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重要国际性项目,其规则具有一定约束性,参加这个项目的国家,都应该无条件地遵守相关规则。

当一个项目入列世界遗产名录,人们就应该协调好对它的保护、管理和当地社会发展,这是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中国泉州和英国利物浦的案例提醒人们,申报成功、列入名录不是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结束,反而是真正的开始。

杜晓帆,复旦大学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文物与博物馆学系教授,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兼职教授。1999年获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文学博士学位。曾任甘肃省博物馆讲解员(1984-1991年)、日本奈良国立文化财研究所特别研究员(1999-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华代表处文化遗产保护专员(2001-2015年)。《世界遗产在中国丛书》12卷主编。

兼任东亚文化遗产保护学会副会长、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副理事长、中国紫禁城学会副会长、中国文物学会世界遗产研究委员会副会长、中国国土经济学会国土与文化资源研究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测绘学会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建筑学会历史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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