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世界遗产保护贡献法治智慧
我国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监测体系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解亦鸿
7月31日,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福建福州落幕,这是中国第二次成为大会东道国。中国作为世界遗产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不仅体现在申报、保护了众多的世界遗产,更在于逐步形成世界遗产保护的法治方案,建立起融合、独特的世界遗产价值认知。
中国为世遗保护贡献了哪些法治智慧?如何构建世遗保护长效机制?围绕这些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清华大学国家遗产中心主任吕舟。本届世界遗产大会,吕舟受邀参加“城市历史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边会,他还是“北京中轴线”申遗文本编制团队的负责人。
法治守护世遗瑰宝
不断贡献中国智慧
记者: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第十七届会议,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达成了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国际共识。中国于1985年加入公约。如何看待中国为世界遗产保护发展提供的法治保障?
吕舟:世界遗产有三个基本支柱—— 一是要符合突出普遍价值;二是保证真实性完整性;三是保护状况,而法治建设就是保护状况中很重要的一部分。
世界遗产的立法需要两个方面结合。从趋势来说,越来越强调整体性,自然和文化的结合,物质和非物质的结合。中国从法治建设角度,清楚地认识到这种保护发展的趋势,在立法上将这些内容融合,形成了更加整体化保护的法律框架,这是一种制度创新。
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的基本原则写入宪法,颁布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330余件,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监测和研究工作体系。目前已建立自然保护地11800多处,约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8%,正在推进长城、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和黄河文化遗产廊道建设。
记者:2004年的苏州、2021年的福州,中国两次成为世界遗产大会的举办地。这17年间,中国的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经历了怎样的变化?
吕舟:17年来,中国不仅在遗产总量上进入世界前列,更在遗产理念、全球视野、遗产实践、保护方法与能力等诸多方面赶了上来。从苏州到福州,中国遗产专家的对话能力和协调能力也显著提升。
本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国专家的积极参与为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大会讨论了关于申报的“前置程序”。“前置程序”旨在帮助缔约国在提交正式申遗之前对项目进行审查,提高缔约国申报的水平、提高申报的成功率。中国专家认为应该支持这项议程并贡献智慧,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大多数缔约国更好地把遗产价值讲述出来。
“北京中轴线”申遗
同步推进保护条例
记者:在本届世界遗产大会“城市历史景观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边会上,“北京中轴线”保护管理和申遗研究成果成为各方关注的热点。对北京老城的整体保护为世界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提供了哪些经验?
吕舟:以“北京中轴线”申遗为牵引,北京老城的保护实践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导呼吁的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理念、方法高度契合,也将促进北京市在城市历史景观保护上进一步探索。
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关于城市历史景观的建议书》,为进一步做好历史城市保护指明了方向。它提出要整体来看城市里各个方面的问题,而不能孤立地只保护历史建筑,还应该考虑更广泛的环境要素,包括社区要素、人的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
中国在这方面走得非常靠前。早在2006年,中国就发布了很多有关的法规,包括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申报办法、巡视办法等,长城、大运河等都有自己的保护管理条例。总体上来说,从文化遗产的角度,中国在世界上是法治走在前列的国家。
最近刚刚列入世界遗产保护名录的泉州,几年前也通过了泉州遗产保护条例。我们现在正在做“北京中轴线”申遗,申遗的同时也在做相关的保护条例。
怎样才能形成对北京老城的整体保护?我们注意到,中轴线是一条非常重要的“脊梁”,能够把很多历史街区串在一起,形成对老城的整体理解。在保护过程中,我们还特别考虑到周边的山脉、水系,以及它们和北京老城之间的关系。
当前以“北京中轴线”申遗为指引的北京老城保护实践,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倡导的城市历史景观保护理念、方法高度契合,为世界城市历史景观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北京模式”。
诸多挑战不容忽视
长效机制亟待健全
记者:世界遗产保护面临的复杂形势,是本届世界遗产大会参会代表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您认为当下世界遗产保护主要面临的挑战是什么?
吕舟:当下主要面临的是城市里的世界遗产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以及气候变化给世界遗产保护带来的新威胁。
本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的《福州宣言》,讲了许多新的、未来要应对的挑战。比如气候变化会影响世界遗产保护——西藏地区原来是很干旱的,但现在降雨量增加,原来适应干旱地区的遗产形态,现在就会面临新的问题;海平面上升,导致盐城滩涂的候鸟栖息地会受到影响;很多木质结构建筑也会面临新的白蚁问题;最近河南郑州等地出现的极端天气,也会对遗产保护产生影响。
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是一个挑战。现在很多遗产地都表示要严格控制游客数量。
世界遗产本身是不可复制的,一旦损坏就无法弥补了。因此,我们要强调高品质发展,提高文化遗产价值传播的水平,让更多人了解遗产的价值。
本届世界遗产大会通过的《福州宣言》提出,要推动遗产教育。这不是说要培养专业人才,而是要在全民当中讲世界遗产的意义以及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现在关于这方面的教育基本上是空白的,如何把世界遗产教育渗透到小学,让学生从小了解自己所在地的遗产价值,这非常重要。
记者:您认为应该如何用法治手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吕舟:中国将世界遗产保护纳入国家战略,构建起了较为完备的世界遗产保护、管理和监测体系。在责任落实方面,中国有相应的文物保护单位,有自己的责任管理机构,责任可以落实落细;在交易方面,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虽然现在社会上出现了比较多的流散文物,但不会造成大的问题;在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方面,目前由于处罚力度减弱,对犯罪分子的震慑也会相对减弱,可能有潜在风险。
未来要将主要精力放在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的人、财、物保障和制度创新、机制健全等核心条款的研究上,少一些原则性、宏观性、纲要性的条款,多一些实质性、具体化、可操作的规定,使法规条文明确、具体、管用,打破管理上的条条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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